根据对毕业班学生管理工作的安排,现组织各学院开展2020-2021学年毕业班学生的奖学金及相关荣誉称号的评选,请根据《南京晓庄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南京晓庄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结合本学院相关工作规定,认真做好毕业班学生的评奖评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7级全日制在籍注册本科学生。注册统计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逾期未注册者均不具备评奖资格。各学院以注册学生人数为基数核算参评学生人数。
二、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专业学习奖、学生干部奖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同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专业奖学金按照综合测评最终成绩排名评比。
2.学院评审小组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报学工处。
3.学工处对各学院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报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批。
4.经审批后,学工处统一造册,报财务处一次性发放奖金。
5.在2019.9—2020.7这一学年内,如有学费欠费、旷课、违纪处分、以及三次宿舍卫生差评(一次优秀可以抵消一次差评)的记录,即取消当年评优评奖资格(如后因申诉而撤销的,需要提供具体的撤销证明)。请各同学如实核对,如有隐瞒,学院将根据情况严肃处理。
6.上报材料要求及时间点
(1)请各班级提交《学生评奖评优汇总表》(需要全班同学的信息)、《学生奖学金发放表》、《优秀毕业生申请表》、《优秀毕业生汇总表》电子稿。发送到王老师邮箱625295403@qq.com 。(文件请打包命名为班级+毕业班评优评奖,班级请按照文件里的班级名条写完整规范,不要简写乱写)
另外,《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个人评定表》、《商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班级审核表》纸质稿(审核表需要班级评议小组及班主任签字审核)请于5月14日前整理好交给115办公室王老师。
其中《学生评奖评优汇总表》用于打印证书并核算奖学金金额,请勿错填漏填,并确保《学生评奖评优汇总表》和《学生奖学金发放表》的奖学金金额相等。
(2)上报截止时间:专业学习奖、学生干部奖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相关材料:2021年5月14日;优秀毕业生相关材料:2021年5月14日。
(二)学术论文奖、发明创造奖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同时应提供论文发表的期刊原件和复印件(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和正文),或者提供专利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学生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署名为“南京晓庄学院”。凡因不具备学位授予资格而发表论文申请破格授予学位者,不得申请学术论文奖。
如学生的专利证书专利人中、发表的论文作者或者通讯作者中有我校指导老师,请以指导老师的名义向科研处申请奖励,学工处不进行重复奖励。
2.学院评审小组依据《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对申请者的论文,以及对专利进行资格初审,将通过初审的申请材料报学工处。
3.科研处对各学院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4.经审核后,学工处统一造册,报财务处一次性发放奖金。
5.上报材料要求及时间点
(1)请学院提交《学术论文奖发放表》纸质稿和电子稿,以及期刊原件和复印件(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和正文),专利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上报截止时间:2021年5月14日。
(三)技能竞赛奖、志愿服务奖、社会活动奖、社会公益奖
1.获奖学生名单及奖励金额由学工处、教务处、团委认定,并报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定。有符合条件的同学请直接联系元培楼115办公室王老师,进行申请。
2.经审定后,学工处统一造册,报财务处一次性发放奖金。
三、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获奖比例和奖励标准开展本次评奖评优工作,合理使用好奖学金。
四、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干部单项奖、专业奖学金名额请严格按照学生手册的名额要求。(电子版已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