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伯藜助学金”资助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09浏览次数:1731

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从2007年起在我校设立“陶欣伯助学金”,2012年正式更名为“伯藜助学金”。其宗旨是“资助贫困有志、奖励品学兼优;鼓励回乡创业,服务基础社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优秀学生更上一层楼,鼓励受助学生积极回报社会。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伯藜助学金”资助学生评选工作,现根据《南京晓庄学院“伯藜助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南晓院学[2015]15号)的精神,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来自农村地区家境贫困而有志2020级在籍在校学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每人每学年5000元人民币,按学年一次性发放。首次申请通过后,每年经审核合格的学生可获得连续资助直至毕业(不超过四年)。

三、资助名额

序号

学院

资助名额

1

教师教育学院

6

2

文学院

4

3

商学院

4

4

旅游与社会管理学院

3

5

外国语学院

4

6

电子工程学院

5

7

信息工程学院

5

8

食品科学学院

2

9

环境科学学院

4

10

新闻传播学院

2

11

音乐学院

1

12

美术学院

3

13

体育学院

3

14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15

幼儿师范学院

3

 

合计

50

四、评选条件

(一)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有信;

(二)  学习勤奋,生活俭朴,积极乐观;

(三)  品行端正,乐于助人,勇于奉献;

(四)  来自农村地区的家境贫困而有志的学生;

(五)  同一家庭只允许一人接受“伯藜助学金”的资助;

(六)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伯藜助学金:

1.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或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高档化妆品者;

2.无特殊原因在外租住者;

3.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者;

4.有抽烟、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气者;

5.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它高消费行为者;

6.在提供相关材料中弄虚作假者(含申请材料,年中、年度总结抄袭);

7.无特殊原因一学年内考试挂科2门以上(含2门)且补考不及格者;

8.参加“伯藜学社”活动时间大一、大二每学年低于40小时者、大三每学年低于30小时者、大四每学年低于20小时者;

9.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不再符合为资助对象者;

10.违反校纪校规,受到校级通报批评处理或纪律处分者。

11.已经获得资助的学生,如有上述情况之一者,在评审时取消其受助资格。

五、关于“南京晓庄学院伯藜学社”

学校成立“南京晓庄学院伯藜学社”,直接接受学生工作处指导,获得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资助的在校学生自动成为学社成员。各学院应加强受助学生的感恩意识、社会责任感和公民价值观的教育,引导受助学生积极参加伯藜学社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学生不愿参加学社活动,建议学院不予评审通过

六、学院评审小组

学院成立“伯藜助学金”评审小组,由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评审小组组长,学院辅导员及班主任、学生代表任评审小组成员。各学院务必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认真做好初审工作,做到公开、公正、规范,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2020-2021学年“伯藜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一)(非2020级学生无需提交此表),提供能辅助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材料,如《扶贫手册》、“低保”证明等。

以上材料请于1018日前交给113办公室王老师。

 

 

 

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109

附件:

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