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从2007年起在我校设立“陶欣伯助学金”,2012年正式更名为“伯藜助学金”。其宗旨是“资助贫困有志、奖励品学兼优;鼓励回乡创业,服务基础社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优秀学生更上一层楼,鼓励受助学生积极回报社会。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伯藜助学金”资助学生评选工作,现根据《南京晓庄学院“伯藜助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南晓院学[2015]15号)的精神,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来自农村地区的家境贫困而有志的2020级在籍在校学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每人每学年5000元人民币,按学年一次性发放。首次申请通过后,每年经审核合格的学生可获得连续资助直至毕业(不超过四年)。
三、资助名额
序号 | 学院 | 资助名额 |
1 | 教师教育学院 | 6 |
2 | 文学院 | 4 |
3 | 商学院 | 4 |
4 | 旅游与社会管理学院 | 3 |
5 | 外国语学院 | 4 |
6 | 电子工程学院 | 5 |
7 | 信息工程学院 | 5 |
8 | 食品科学学院 | 2 |
9 | 环境科学学院 | 4 |
10 | 新闻传播学院 | 2 |
11 | 音乐学院 | 1 |
12 | 美术学院 | 3 |
13 | 体育学院 | 3 |
14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15 | 幼儿师范学院 | 3 |
| 合计 | 50 |
四、评选条件
(一)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有信;
(二) 学习勤奋,生活俭朴,积极乐观;
(三) 品行端正,乐于助人,勇于奉献;
(四) 来自农村地区的家境贫困而有志的学生;
(五) 同一家庭只允许一人接受“伯藜助学金”的资助;
(六)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伯藜助学金:
1.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或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高档化妆品者;
2.无特殊原因在外租住者;
3.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者;
4.有抽烟、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气者;
5.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它高消费行为者;
6.在提供相关材料中弄虚作假者(含申请材料,年中、年度总结抄袭);
7.无特殊原因一学年内考试挂科2门以上(含2门)且补考不及格者;
8.参加“伯藜学社”活动时间大一、大二每学年低于40小时者、大三每学年低于30小时者、大四每学年低于20小时者;
9.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不再符合为资助对象者;
10.违反校纪校规,受到校级通报批评处理或纪律处分者。
11.已经获得资助的学生,如有上述情况之一者,在评审时取消其受助资格。
五、关于“南京晓庄学院伯藜学社”
学校成立“南京晓庄学院伯藜学社”,直接接受学生工作处指导,获得江苏陶欣伯助学基金会资助的在校学生自动成为学社成员。各学院应加强受助学生的感恩意识、社会责任感和公民价值观的教育,引导受助学生积极参加伯藜学社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学生不愿参加学社活动,建议学院不予评审通过。
六、学院评审小组
学院成立“伯藜助学金”评审小组,由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评审小组组长,学院辅导员及班主任、学生代表任评审小组成员。各学院务必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认真做好初审工作,做到公开、公正、规范,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2020-2021学年“伯藜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一)(非2020级学生无需提交此表),提供能辅助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材料,如《扶贫手册》、“低保”证明等。
以上材料请于10月18日前交给113办公室王老师。
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