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填报2020-2021学年普通高校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20】34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残疾学生免收学费及其他资助工作,现就填报《2020-2021学年普通高校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统计范围
自2014年秋季起入学,且持有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
二、 补助标准
残疾学生学费减免省财政补助标准,按照苏价费[2014]136文件调整后实际收费备案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补助8000元。
三、 填报时间
各学院于9月20日前完成填报工作并将统计表(见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学生工作处。
因按年度统计,故2019年上报的学生,2020年仍需上报。
工作联系人:王瑞;113办公室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