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晓庄学院商学院重修管理办法
重修是指学生某门课程未通过考核,或者对该门课程考核成绩不满意,故重新修读该门课程,并重新参加该门课程考核。为规范重修课程的管理,保证重修课程的质量,根据《南京晓庄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着“重修班教学与正常教学要求相一致,重修考试与正常考试水平相一致”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此管理办法仅针对商学院开设的专业课程,公共课(如大学英语、大学体育、思政类课程)以及数学类课程(如微积分、概率论、线性代数、经济数学等)等重修依照相关开课院系方案进行。
第一条重修对象
1.必修课补考后仍不及格,或放弃补考的学生。
2.课程考核成绩及格但低于79分,且对此成绩不满意的学生。
第二条重修方式
1.跟班重修:所有专业课不及格科目,凡学校当期有同样课程开设,一律跟班重修。
2.组班重修:根据学校2019.3.20最新通知,专业课暂不开设组班重修,如有变动,需等待教务处进一步通知。
第三条办理程序
1.重修报名:学生需在开学一月内自行通过校园信息门户或学校官方APP“i晓庄”查询课表后,如课程开设,在学校规定报名时间内,在网上报名并选择所跟班级。如因课程冲突或课程号变更导致无法报名的,由商学院教务办集中下发登记表,各班学委组织相关同学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在线表格,由商学院教务办进行手工添加,逾期不予受理。
学生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如有因错填信息导致无法添加,责任自负!
在线报名表格地址如下:
https://docs.qq.com/sheet/DV2NhTk1uSmVBUmZO?tab=BB08J2
2.办理免听。如因重修课程与本学期所学课程发生冲突,需填写《重修免听申请表》,交重修任课老师签字同意后,方可免听。
第四条重修教学要求
1.跟班重修:申请跟班重修的学生与所跟班级其他学生一起参加正常教学、考勤和考试。办理免听的同学需主动与所跟班级及任课老师保持联系,按时完成跟班作业并及时上交,否则平时成绩以0分记载。
2.组班重修(如有开设,参照以下规定;如不开设,以下内容无效):
(1)课时要求:重修人数在4人以内,组班4课时;重修人数5-8人,组班8课时;重修人数在8人以上,组班课时为原总课时的三分之一。
(2)教师教学要求:任课教师应上足课时,严格考勤,按要求布置作业并检查批改,上课考勤和作业作为课程平时成绩的依据。
(3)学生学习要求:学生需在指定的时间地点上课,并认真按照教师要求完成作业,及时上交。因组班重修课时较少,学生缺勤任一课时,则取消考试资格。
3.实践和实验教学环节重修:
某些实践和实验教学课程需要多人协作完成,有最少人数限制,如果达不到开课最低人数的,学院将不组织单独开课重修,需重修学生跟班下一级重修,担任此类课程的老师务必在开学第一次课上宣布此规定。
第五条重修成绩考核
1.跟班重修学生跟班参加该课程期末考试,考试时间与其它课程期末考试有冲突时,可申请重修缓考,参加该课程下一学期开学补考。
2.组班重修由学院统一安排考试。试卷难度与常规授课难度保持一致。若学生未在规定考试时间前来,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成绩以0分记载。
3.重修考核及格取得该课程学分,重修考核不及格不得补考。
4.重修任课教师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跟班重修试卷与所跟班级一并装订;组班重修试卷单独装订成册,装订要求与常规试卷一致,签字后上交商学院教务办。
第六条如学校相关政策发生改变,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第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商学院。
2018年11月28日
商学院